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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我作文集合(3篇)

推荐人: 来源: 才华汇 阅读: 1.87W 次

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,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,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。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这就是我作文集合(3篇)

这就是我作文1

成堆的教参、题集高高摞起,手中攥着的笔不断翻新。卷,一张接一张测;课,一堂接一堂上, 未曾间断。争分夺秒的学子埋头苦干,几人知,柳条新抽,彩霞沁心。速度在“硝烟”里充斥,飞奔厕所,快速作业。面无表情,压抑外溢。灰黑在氤氲,让我喘不过气。

渐渐在快节奏中迷失,不知所措。

月光甩下皎洁的水袖,隔过山川,穿过高楼,幽微地,皴在旧桌上,那本《诗词集》飘出一丝典雅的气息。不禁起兴,翻阅,陷入。

“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”。那里,挂着一轮诗意的明月。月亮,是李白诗歌的线索,也是李自一生的线索。举杯畅饮,他抬头望向青天,那明月似要与他低语。微醺的他向着深蓝的夜空呼喊,明月不语,只将他的影子斜斜地打在地上。他掌起那花间酒,有些落寞,有些彷徨,一饮而尽。不知李白是否听到,我心中对他的呼喊,太白,你的诗,你的韵,早已经酿成了月光,在时空的坐标轴中肆意流淌。此时,你正因不愿意权贵低头而遭贬。但你胸中的'不快积怨,仍有着“月下独酌”的豪迈。苦中作乐,这是你的节奏,亦成了我的节奏。

花瓣上那抹粉早已褪去,少了份娇羞,少了份活力,攀上的那抹黯淡枯黄,成了沧桑的印记。矫首,昂视,你选择了花,花亦选择了你。你超凡脱俗,所见并非岁月易逝,伤春悲秋,而是无私奉献,为国献身。你,龚自珍,彼时正遭贬,但报国初心不减。你有着“吟鞭东指即天涯”的豪迈,亦有着“化作春泥更护花”的豁达。你感叹,字字肺腑,国家危难时,你挺身而出,敢于直谏。面对非议,你愤然辞官,写下“我劝天公重抖擞,不拘一格降人才”的迫切恳求。不折不挠,这是你的节奏,亦成了我的节奏。

夜渐深,人声静,静谧在夜色中氤氲。合上书,感悟良多,心中涌起暖意。我想,心中为什么感到温暖,是因为李白的“苦中作乐”的节奏,亦是缘于龚自珍的不折不挠的节奏,我们学习的苦在他们面前又算什么呢?看着桌案上的教辅、试卷与题集,少了份报怨,少了份彷徨,多的是一份坚定,一分柔和。手中的作文题也变得可爱起来。对挫折低了头,又怎能成为真正的勇士。夜在灰黑中杂揉,小屋发出幽微的光,一支笔在舞动着它的青春......

品读经典,以诗、史为鉴,不折不挠,苦中作乐,这就是我的节奏。

这就是我作文2

一张相貌平平的面孔,一双小小的丹凤眼儿,一头乌黑的头发……平平凡凡,没有婀娜多姿的身材,也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特长,更不会什么“回眸一笑百媚生”的“绝技”,但是,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,没有人会和我一样,我就是我,才不要什么“绝技”,我的江湖我做主!

说来,咱也是“官运”特顺,从小学一年级到七年级,一直都是班长,成绩不算特优秀,但也算跟得上,当班长苦啊!不说得罪人,还受人欺负,但是苦中也有乐,每次好事都是班长优先,面子特别的“亮”,班级得到什么荣誉,我不也能沾点光嘛!我喜欢看书,尤其是写事的,古人说得好“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中自有黄金屋”,看书能增长知识,能提高写作水平,最重要的是能提高交涉的能力,交到许多好朋友。但也许有人会说“切,这算什么,长大肯定变成书呆子!”这就大错特错了:看书是一门艺术,只要能正确地掌握看书的态度,会懂得掌握时间,灵活地运用已掌握的知识,肯定比你们不知道看书的同学要强好几倍!据我所知,孔子、孟子、墨子……等这些知名人物都特别的爱看书,毛泽东甚至能把看过的书给背下来,他们哪一个没被载入史册,流传千古?我这人的习惯不太好,上课听讲老是跑神儿,用过的'东西还乱丢乱放,回家还老是先玩会再写作业……坏习惯多了,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,好习惯当然也有一些,比如见到老师问好啦,学东西很快啦,自己要做的事情通常会很出色的完成啦……这些就不多说了。但凡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个仗义的特点,呵呵,的确,无论是谁,只要对我好,我就会连心都掏出来给她。

说起我的志向,那可就多了去了:当一名主持人,当一名作家,当一名科学家,当一名心理学家,当一名灵魂的工程师等等,每一年我都会增添一个新的志向,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当一名优秀的主持人。看到电视上的主持人都那么的优秀,我也特别的想主持。有一次,班级里临时决定庆祝元旦晚会,由于是临时的,所以也就没有主持人,我就自告奋勇去当主持人,虽然是临时的,但我的主持还是挺有秩序的,一点都不显慌乱,下面的同学也都很配合,主持还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,从那后,我就理想就是要当一名优秀的主持人了。

呵呵,说了那么多,想必大家一定都对我有一定的了解吧?这就是我,一个超级的书虫;这就是我,一个志向远大的人;这就是我,超级无敌铁嘴铜牙的小女孩!

这就是我作文3

那是一个有着温暖阳光和甜美空气的午后,我和琴初次邂逅。

它摆在透明的玻璃橱窗里,阳光落它满身,折射在玻璃上,光晕模糊而柔软,琴行中琴音袅袅,似是黑键与白键交织出的节奏,没有浪的澎湃激昂,没有月的平静寂寥。琴音的节奏如同它本身一样,优雅端庄,起落间似粼粼波光流转,声势并不浩大,但执着,坚韧。

周遭的一切都停了下来,时光轻轻挪着脚步,也怕惊动了他。

毫无疑问地,它成了我们家的一部分。在我作业和电视的两点一线中,琴成了第三种生活,有它装点的房间也变得高雅起来。

顺利通过了乐理知识检测,我便直奔琴行,冲曾听见的那首曲子去。艰涩难懂的旋律,复杂难记的强弱,都没能阻挡热爱的步伐,我的旋律与琴靠近,我的节奏与琴合流。

但是,凡事总有高潮与低谷。随着我学的钢琴曲越来越多,我对它的热爱也逐渐变少,时间中,琴音强了又弱。

我不再试图挑战困难,而是与它们握手言和——和弦我用单音代替,强弱的表现,不再明显,错误的音节不予理会,我开始习惯性忽视掉钢琴老师布置的作业,习惯性用初中的学业繁忙去敷衍不碰琴的缘由,习惯于在作业和电视间,两点一线地徘徊……到后来,我彻底停了钢琴课,原本每天必碰的琴,盖上了厚厚的布帘,成了真正的装饰品。

太阳依旧东升西落,风依旧吹了又停,除了某些时候,感觉缺了些什么,我的日子依旧如从前一样。

直到那一天,我正匆匆从学校赶回家,斜阳沐浴的街道上空,飘来断断续续的琴音——是我在琴行里听到过的那首曲子。

我怔住了。岁月轰隆驶过,却又回到最初那日,微风轻拂,摇动了暖阳,碎成一片片光影点在地上。因为与琴的`相遇,空气中也透着甜。黑暗处,某样我丢掉的东西正发着光。

我忘了那日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回家的,一路上,大脑里余音袅袅,心中有什么熟悉的东西呼之欲出。

是夜,我鬼使神差地打开琴盖,琴上的灰尘浮在空中,一股陈旧气息扑来,指尖触上琴键,弹起了那首我再熟悉不过的曲子。

心中冰冻的河流解封,生疏的音符逐渐找回原本的节奏,河流汩汩向前流,依旧是高贵优雅,依旧是坚持执著。

在我温暖的节奏中,眼眶逐渐湿润——心中熟悉的节奏,分明是坚持。